【時代力量立法鄭秀玲委員辦公室新聞稿】
🤜🤜針對校務基金條例修法 回應民進黨李麗芬召委聲明✊✊
時代力量立法員鄭秀玲於本會期積極推動《國立大學院校校務基金管理監督條例》修法,事關政府直接補助五百多億預算的有效監督,獲得學生團體、教師、家長團體與社會各界的支持。前國策顧問郝明義也在今(16)日清晨於臉書發文,表態支持,呼籲民進黨教育與文化委員會召委李麗芬盡速於停會前召開政黨協商會議。
針對李麗芬召委今日對此事的聲明稿,鄭秀玲委員指出,裡面有多處並不符合事實。她稱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徵詢執行單位意見,但事實上他們只偏重校長協會的說詞,並未納入學生、教師與家長的聲音!按照李召委的邏輯,設立經費稽核委員會會讓大學校務無法運作,那李麗芬召委為何自己去連署民進黨於12月的修法提案?在這版本中,也要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啊!李召委前後不一的表現與說法,實在讓人錯亂。
至於聲明稿所提到,所謂徵詢執行單位意見,其實從頭到尾都只有聽大學校長端不到50位校長的意見,不到50個人的意見,難道就可以直接代表全國國立大學含師生將近45萬人的意見?鄭委員說,在多次與李召委溝通的過程裡,不斷告訴召委,大學不是只有屬於校長一人,還要納入學生與教授意見,才是真正的民主校園!作為民意代表我所提出的修法版本(學生參與監督版),則是在公聽會,聆聽各方意見(學聯會會長及其幹部們、多校曾任稽核委員的教師代表們與高教工會),也與兩個校長協會會長親自溝通過後,最後所擬定的版本。今日李召委片面指責鄭秀玲委員不聽「意見」,鄭委員希望李召委能清楚說出,為何經過公聽會後所累積的民意版 (詳見https://reurl.cc/ObgYvD),就是不想聆聽意見?
另外,針對聲明稿中提到現行法規並未盡止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鄭秀玲委員想請問李麗芬委員,李委員有聽到大學教授的聲音嗎?已有多所國立大學教授 (含臺大、清大) 反應,要向校方爭取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卻已遭到校方以母法沒有規定而予以駁回。鄭委員請李委員一起思考,當法令不清不楚有模糊空間,在實際運作上,常會成為上位者用來規避的藉口。只有當法令有明文確認,經費稽核委員會才能強而有力的運作,而不是處於身分不明的位階。
鄭秀玲委員最後指出,國立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已行之有年,104年修法目的,是要解決缺乏專業稽核人員查帳的問題,而不是要廢掉經費稽核委員會。如同郝明義國策顧問在文中指出,這是國民黨在移交政權前,夾其人數優勢強勢通過的惡法,怎會民進黨取得執政地位,擁有國會多數,反而怯於修改此惡法,還要陷校長於不義?恢復經費稽核委員會,並讓學生參與運作,不但可以讓外界更信任校長治校的專業,更可落實校園民主的精神,一舉數得的事情,她實在找不出理由替民進黨解釋,為何不迅速召開政黨協商會議的原因。